刑事律师团队 在福建农村甚至城市边缘地带普遍存在着或大或小的村霸,国家对于这样的村霸犯法不犯罪,像小孩的太爷爷那样,挖苦讽刺,热风冷嘲,侮辱性极强,伤害性不小,按刑法又够不上处罚,是极难处置的。村干部对于纠纷处置中往往也是恃强凌弱,为了事件不向恶性方向发展,让能哭的孩子多吃糖,让弱者吃亏解决了问题。但是这次关键是在盖房开始时,三家联合起来堵住挖掘机,让欧金中动工不了,虽然报警处置还是不了了之,他们联合起来不让欧金中建不了房子。 这次事件为什么大家同情欧金中?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不懂?我们国民难道是是非不分?不是,在法律、在人文道理上,在拆除了四百平的危房的基础上建一百五十平的房子怎么就建不了?这才是最大的问题,另外三家有天大的理由与情与法都是难以说的清楚的。说明了我们的国民是讲道理的,是遵纪守法的,是爱憎分明的,这是我们民族的幸运。 更关键的是该村没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乡贤,可以公正处理这次纠纷,说受伤小孩的爸爸就是该村的理事会会长,这样的人当会长,该村不乱套了才不正常。记得当地有一位上门女婿,早年前妻去世,老婆在世时他弟弟生了一个孩子和他小儿子同岁,但是小孩一岁时他爸爸去世了,他的弟媳妇改嫁要带走小孩,他认为这样的情况下他弟弟一门烟火将断绝(这是不是说封建思想,说的是人情世故),他将侄儿留下抚养,将自己的小儿子送给他抚养。后来他老婆也去世,他带着大儿子和侄儿到另外一个村当上门女婿,这个村整村都是姓林,而他却姓王,他的大儿子在解放初期参加了志愿军,后来转业在南昌铁路局工作,在外成家立业了。他后来生的一个小儿子在大学毕业后在武汉工作,也在武汉成家立业了,现在整个村只有他侄儿一家人是姓王的,受尽邻居四兄弟的凌辱。 这时村里有位也是解放初期当兵的乡贤实在看不下去了,叫那王姓把房子盖在距离将近一公里的另一个村,土地由他帮忙协商解决,王姓夫妇说算是脱离苦海了。 但愿莆田上林村整村也能早日脱离苦海!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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