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看一眼就要五万,是不是穷疯了!” 浙江温州,一女子去足浴店做SPA,衣服刚脱了,突然一男服务员闯了进来,吓得女子大叫。原来,女子当时边脱衣服边接电话,男服务员准备送茶水托盘,敲门后等了三五秒钟,见没人反应,就直接进去了,一进门就看到了女子光着身子打电话,随后迅速退出并关上门。 事后女子非常生气,她认为自己的私处被男服务员看到了,先向足浴店提出了5万元现金的索赔,后又提出26800元免费票的赔偿,但均遭到足浴店拒绝。 足浴店也很不解,女子到底有什么损失呢?但是为了口碑,愿意就男服务员的失误,给女子造成的一定的赔偿,但是女子的索赔数额实在太高了,何况男服务员又不是故意的,因此,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。 说句实话,换作哪位女性,遇到这样的事肯定都很生气,本来是去放松的,结果成了闹心事。因此,女子现在表示,足浴店赔偿多少都无所谓,关键是太不负责了,希望通过媒体曝光,避免其它女性再被坑。 1、首先,我们从视频监控可以看出,男服务员先敲门,等几秒钟后再进去,发现不对后又及时退出来,可以肯定其不是故意为之,而是无心之举,不涉嫌违法。 虽然如此,男服务员在该事件中确实存在过程,其行为仍然涉嫌侵权,侵犯了女子的隐私权,因此,女子有权要求男服务员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不过由于男服务员是足浴店的员工,是执行职务行为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也就是足浴店来承担侵权责任。 2、其次,正如足浴店表示,他们愿意赔偿,可女子先是5万元,后是26800免费票,典型的狮子大开口。对此,网友表示,女子这样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吗? 可以肯定地说,女子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勒索,毕竟女子确实遭受了侵权,足浴店也表示认可,女子的索赔存在合理的请求权基础,至于赔偿多少是双方协商的事。 除非女子使用胁迫、要挟等手段,利用足浴店害怕被曝光的心态,以赔偿为名要求足浴店拿出5万元或者26800元的票,这个行为才属于敲诈勒索。 但具体到本案中,女子曝光后并没有再提具体赔偿,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而且足浴店并没有因此害怕,所以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。 3、既然事情发生了,总需要得到解决,女子就需要在协商中就要学会“让步”,懂得“见好就收”,毕竟协商是解决矛盾成本最低、最便捷的方法,所以希望女子接下来可以和足浴店继续协商,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。 假如女子和足浴店无法自行协商,那女子还可以试图找消费者协会、市场监督局甚至媒体介入,通过他们协商解决问题。 假如上面两种办法还不行,女子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,但女子应该知道,去了法院,也不一定能找到理想的结果,为什么?一方面诉讼有成本,程序很繁琐;另一方面,由于该案男服务员是过失行为,造成的侵权结果在法律上也不严重,所以法院并不会支持很高的赔偿金额。 最后,虽然如此,我们还是希望足浴店可以高度重视,尽快解决该问题,毕竟赔偿事小,声誉事大,千万不要因小失大。大家说是不是呢?欢迎评论! 天舞小说网 http://worldsensor.cn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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