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片转pdf https://www.pptmuban.com/pdfzhuanpng/304.html 具体而言,中国银行如皋西皋支行因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,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。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二)项。 中国银行如东文峰支行因欺骗投保人、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,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。王金峰对上述处罚负有责任,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.5万元。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、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第(二)项。 中国银行大丰支行因欺骗投保人,被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。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。 中国银行如皋东皋支行因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,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。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第三十二条。 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因欺骗投保人,被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。行政处罚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。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于12月21日作出上述全部处罚决定。 相关法律法规: 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,保险专业代理机构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万元以下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,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;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给予警告,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: (一)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的; (二)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的; (三)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; (四)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; (五)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; (六)违反规定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; (七)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; (八)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; (九)从代收保险费中直接扣除保险佣金的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保险代理机构、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,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业务许可证。 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保险公司、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八条、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七条规定的,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 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银保监会处罚公告截图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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