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邦保险(01299.HK)公告,根据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(“公司”)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42条,凡自应付日起六年内尚无人领取的股息,公司董事可全部予以没收,拨归本公司所有。 公司董事会(“董事会”)谨此通知公司股东,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派付而于2021年10月29日仍未被领取的2015年中期股息每股18.72港仙将予以没收及拨归本公司所有。 (文章来源:格隆汇) 文章来源:格隆汇八木奈奈 https://www.zsbs.net/guanyu/14907.html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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